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于批準14家企業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公告》(第487號)和《關于批準75家企業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公告》(第496號)。青海省10家冬蟲夏草企業、柴達木枸杞14家企業獲準在其地理標志產品中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其中,14家柴達木枸杞企業是我省首批獲準使用“柴達木枸杞”地理標志的企業,成功實現了“柴達木枸杞”使用零標記的突破。至此,我省已有58家企業合法使用國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使用不僅表明了地理標志的身份,承載了標志性產品的特定品質和聲譽,而且在市場上更具獨特性和顯著性,對提高產品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民增收,推動地方特色產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和積極作用。
近年來,省市場監管局通過開展地理標志專項調查、宣傳解讀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舉辦全省商標地理標志建設和監管執法培訓班等方式,大力推進地理標志申報、應用和保護工作,激發市場主體使用地理標志的積極性,提高地理標志覆蓋率,進一步發揮地理標志的品牌效應。
下一步,省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強地理標志使用宣傳,加大地理標志知識普及力度,加快完善地理標志產品標準體系,加強特殊地理標志使用監管,積極推動我省地理標志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助力地方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