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店鋪主播給錢就“好吃”,不給錢就“不推薦”。
盡量在店里吃:流量的背后是生意。
頭店主播推廣費1萬元起。
“水煮肉片,瓦罐雞湯,川味豬肉,麻婆豆腐,四個菜只要49元……”7月11日,記者在重慶九龍坡區一家川菜館見到了同樣的探店博主“種草”。
餐廳負責人袁海(化名)說,餐廳今年3月才正式開業,周圍有十幾家餐廳。新店開業后,他也用傳單、優惠券等手段招攬顧客,但效果并不好。在朋友的提醒下,他把目光轉向了“網紅里探店”。
“云體驗”真假難辨。
但由于準入門檻低,缺乏規范,探店也存在亂象。一些主播“談錢”的做法,不僅讓很多商家長期“探店”,也讓消費者難以得知真偽,頻頻“踩雷”。
在重慶大渡口區的一家賣牛肉近10年的餐館里,經營者東丈(化名)在提到探索餐館時搖了搖頭。他告訴記者,從去年上半年開始,已經有四組主播來店里了?!八麄兌枷胍蕴降甑拿x跟我合作,費用至少3000元,我拒絕了他們?!?/p>
消費者劉兵也向記者講述了“踩坑”的經歷。他在社交平臺上看到多個主播推薦一家餐廳,就貼了一個鏈接,99元買了一份5個人的飯。到了店里,他發現套餐里有紙巾、飯菜,甚至還有泡菜。為了養家糊口,他不得不額外花錢,一頓飯就花了近300元。
線上“種草”,線下“踩雷”,并不是個例。陳丹透露,低價意味著商家不得不“賠本賺吆喝”,難以長期維持,商家也充滿艱辛。有的主播收取很高的推廣費,卻帶不了多少單??此撇诲e的數據,有時會被第三方公司刷掉。
“付費逛店”亟待規范
面對逛店,有法律工作者認為,有關方面應落實監管責任,建立有效機制約束涉嫌炒作和虛假宣傳的逛店賬號,規范涉嫌敲詐勒索的逛店主播。
李健說,店鋪探索不同于傳統的宣傳。由于店鋪探索的主觀性,監管部門很難認定一些虛假宣傳和惡意評價。由于目前相關法律法規的空白,逛店行為的法律屬性和責任劃分不夠明確,給一些以“賺錢”、“割韭菜”為目的的主播或商家提供了打擦邊球的機會。
“短期內,我們可以用標注‘廣告’和‘廣告法’來規范付費店鋪訪問。從長遠來看,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機制,細化店鋪訪問的法律屬性?!崩罱≌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