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章,總則1-2
第二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成立
第三章。公司級行政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4-5
第四章。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6-10
第五章生產部各車間領導及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章,監督與考核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加強基礎建設,有效防止傷亡事故,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明確公司各級各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工作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制度的核心。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遵循“安全必須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管經營”、“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齊抓共管”、“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各條線負責”、“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
第三條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要求。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網絡,積極推進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安全生產健康穩定發展。
第四條為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各級各類人員不得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并有權制止違章操作和拒絕違章指揮。發現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在采取可行的應急措施后停止作業或撤離作業場所,并迅速向上級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處理。
第五條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事故時,各級、各部門人員必須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及時搶救和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影響,同時保護好現場;事故發生后,必須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真實情況;事故原因查明,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六條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即各部門負責人在計劃、安排、檢查、總結和評比各項工作時,要同時計劃、安排、檢查、總結和評比與之相關的安全工作。
第七條堅持安全生產“三同時”原則,即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八條處理事故時,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未接受教育;預防措施沒有落實;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嚴肅處理。
第二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成立
第九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
團隊成員:綜合辦公室、物流部、財務部、市場采購部、生產部、安全環保部。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主管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部,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環保部部長兼任。
第十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領導工作。
(二)貫徹執行政府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病防治和應急管理的方針、政策;
(三)完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應急救援體系,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清潔生產。
(四)定期分析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措施和計劃;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安全生產“五落實、五到位”的責任管理制度和信用體系;完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五)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批復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本企業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對事故、重大環境事故、職業事故和應急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協調公司各部門其他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討論決定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協助處理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六)推廣先進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技術和管理方法,以及應急預防、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和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七)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應急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
(八)組織其他有關安全和環境保護的重大事項。
第三章公司級行政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一條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和安全生產。
(二)負責組織建立和實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包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三)負責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
(四)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
(五)負責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保障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資金投入。
(六)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包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負責主持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定期聽取分管安全的副總裁的安全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要問題,決定安全生產中的重要獎懲。
(八)監督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九)組織制定和批準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十)對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做出承諾,制定、批準和發布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定期主持管理評審。
(十一)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在法定權限范圍內組織公司級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批準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公司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與總經理有同等的安全生產職責。
(二)對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做出承諾,制定、批準和發布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定期主持管理評審。
(三)支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開展勞動保護監察和安全生產活動。第13條安全和環境保護部長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
(1)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
(二)協助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生產日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和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文件要求,定期向主要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工作。
(五)組織重傷、死亡事故的搶救工作;主持公司內部重傷、死亡、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做好事故結案工作;責成有關單位制定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
(六)組織起草和審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措施、計劃、年度安全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和管理制度等涉及公司的安全生產文件,并督促實施。
(七)督促公司開展安全檢查,指導專業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制定整改計劃,并監督實施。
(八)組織審查和決定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重大獎懲。
(九)監督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勞動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措施的標準,并監督實施。
(十)組織制定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并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
(十二)督促開展“三同時”,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和土建工程的設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
(十三)督促危險廢物遵守規定,達標排放污染物。
第十四條其他部門(綜合辦公室、后勤、財務、市場與采購、生產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監督檢查主管部門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規行為。
(三)生產部長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組織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指導生產部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考核。
第四章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五條安全環保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安全環保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執行政府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要求,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提議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協調、處理安全生產中的問題,提出公司安全生產的相應措施。負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安全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四)負責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指導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隊伍,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安全技術水平和綜合業務素質。
(五)負責組織各項專項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向責任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責任部門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改;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重大事故,將向責任單位下達停產通知書,暫時停止生產、經營或使用;情況緊急時,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包括暫時停產停業。
(六)負責公司級危險源的備案,監督指導公司級危險源所在企業對其進行重點監控。
(七)負責組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各單位做好廠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和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事故、事件的匯總統計,并建立檔案。負責各單位的工傷申報。監督指導各單位的工傷申報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處理工傷員工復工、退休、辭職事宜。
(八)組織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負責總部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日常運作;監督各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效果。督促各單位做好三級安全教育。
(九)組織檢查并督促各單位安全生產“三違”情況。
(10)負責督促各部門對相關方的安全進行管理,并對管理狀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各用工部門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11)負責公司各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配置、維護、更換和抽查。
(十二)負責組織應急維穩工作;負責防范邪教組織;組織抗洪搶險工作。
(十三)負責公司各類標牌、安全標志、安全環保宣傳標語的制作和管理。
(十四)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安全生產總結、評估和鑒定。負責與當地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溝通。
(十五)負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環保設施運行和污染物排放情況;負責協調和接待各環保部門的業務聯系。
(十六)負責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公司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并備案。
(十七)負責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的歸口管理,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組織檢查各單位員工安全培訓的實施情況。督促各單位新員工接受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班組長培訓、轉崗及“四創”教育、職業健康教育、全員教育、復工教育。負責組織實施對企業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取證培訓。
(十八)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各類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和復審,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十九)負責督促各部門管理設備安全,指導各單位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并逐步修訂完善。督促各單位定期檢查設備設施,發現事故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并做好記錄。監督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并負責實施。制定和完善變電室管理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十)負責各類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二十一)參與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發布獎懲通知,執行獎懲決定。
(二十二)協調公司與政府安全監管部門之間的業務。
第十六條綜合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一)及時組織傳達、落實和轉發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文件和資料。
(二)將安全績效納入干部考核內容;發生公司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分。
(3)負責員工招聘及新員工個人信息簡歷登記,與經過培訓合格的員工或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4)在審查員工的崗位要求時,必須包括安全技術知識。將安全績效納入干部晉升和獎勵的重要內容;安全操作被列為員工定級升級的重要內容。
(五)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合同時,應當在勞務派遣協議中明確各方承擔的責任和教育培訓的具體內容。為被派遣員工妥善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監督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公司做好從業人員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并將職業健康數據備案。
(六)指導和督促各部門簽訂的勞動合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
(七)負責安全專業人員的培訓和隊伍建設。根據國家規定,保質保量保證安全生產人員和關鍵崗位的分布和人才儲備。
(8)嚴格控制加班,保障員工法定休息時間和休假權利。根據季節情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定期檢查各單位勞動力分配情況,對不符合崗位的員工向員工監督部進行調整。
(9)集中管理職業健康檔案,妥善保管檔案和資料,確保職業健康檔案隨員工一起轉移(包括崗位和部門轉移)。
(十)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簽訂勞動合同和其他用工協議時,應當明確保障職工勞動安全和預防職業危害的有關事項,以及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的有關事項,如實告知有關安全條款,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執行。做好崗前和崗后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七條物流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監督公司食品采購的質量安全,并定期檢查。
(二)負責公司車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車輛年檢、駕駛員年檢、交通事故處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做好車輛的日常安全檢查和維護,做好駕駛任務的審批工作。
(3)負責公司特種設備管理總臺帳的建立和維護;負責特檢所、技術監督局等特種設備歸口管理單位的聯絡工作;組織公司特種設備的首次注冊和定期年審。
(4)負責公司廠區門衛的管理。車輛和訪客的登記。
(五)負責地磅安全稱重計費記錄,過往車輛的安全引導和重量逃逸檢查。
(六)負責廠內房屋設施的維護和維修,保證生產的持續進行。
第十八條財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將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費用納入預算,并監督合理使用。
(二)建立健全專項安全生產財務科目,配合安全生產預算,做好統計使用工作。監督各部門做好成本管理工作。
(3)負責與人事招聘的整合,結合綜合辦公室勞動用工管理,為符合定員標準的員工購買工傷保險。
第十九條生產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接受安全環保部門和其他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安全環保人員所提的安全生產和環保管理工作,對監督人員查出的隱患,認真按整改單按時整改。
(二)參與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項目的安全生產論證和重大技術可行性、安全生產技術方案的審查,減少職業危害,改善勞動條件。
(三)組織編制審查科研、生產和技術改造的長、短期計劃時,將安全措施納入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組織工藝審查時,同時進行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項目的安全生產論證和重大技術可行性、技術方案的安全生產審查。
(五)在申報科研投資項目時,同時啟動安全生產“三同時”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設計開發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設計開發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七)定期對廠房和建筑物進行質量鑒定。
(八)負責督促電工組做好變配電設備的預防性試驗。定期檢查接地和防雷設施,認真記錄,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整改。
(9)對電工、空壓站操作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知識教育和業務知識培訓,并會同安全環保部和綜合辦公室定期進行安全評估和審查。
(十)負責協調職業病危害因素現場監測工作。督促所有車間整改工作環境問題。
(十一)組織制定和實施節日和節假日設備電力系統維護和臨時檢修的安全措施,并按規定做好記錄。
(十二)集中管理各種儀器、儀表和專用吊具。對各種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查和測量,并進行不定期的巡回檢查,督促各車間對各種吊索具進行定期探傷。
(13)負責督促各廢物車間做好能源管理,會同安全環保部門做好危險廢物的貯存、轉運和處置工作,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監督環保設施運行。協調各類污染物的檢測和報告。環境保護歸口管理。
(十四)在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和大修項目時,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監督施工單位的現場安全施工行為,告知施工單位公司的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在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土建拆除、施工和維修過程中,應當采取預防性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指定施工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營銷采購(原材料、配件、設備、五金、食品)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和落實危險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采購、驗收、儲存、發放、回收、報廢等安全管理制度。
(2)采購的各種材料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并按規定驗收入庫。檢驗合格后才能入庫。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必須從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經營單位購買,取得質量保證資料和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及時交付給用戶。
(三)負責審查材料供應商的安全生產情況,督促供應商整改事故隱患。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生產協議。
(四)負責制定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和配置標準;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儲存和發放;負責監督勞動防護用品質量問題的處理;組織實施防暑降溫。
(五)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章生產部各車間領導及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生產部長、車間主任和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認真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包括單位、部門、科室、團體等。)學習、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不斷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執行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任務,落實部門安全責任,規范部門員工安全操作,對部門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
(2)將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層層分解,編制并實施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業指導書,制定并實施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使生產現場和設備符合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的要求,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嚴格要求員工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相關的程序和作業指導書進行操作;有效控制環境因素和危害。
(3)負責組織本部門職業健康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新員工的三級教育,轉崗復工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對有禁忌癥或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妥善安排。
(四)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堅持“五同時”原則,并使之經?;?、制度化、具體化。
(5)加強安全生產考核,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等“三違”現象,開展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幫助他人不被傷害的“四不傷害”活動。陪同領導和客戶參觀時,應提醒參觀者穿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6)主持本部門的安全會議,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研究部署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和評價本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消除。
(七)負責設備設施的電氣安全管理,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并逐步修訂完善。通風、防暑降溫等職業病防治和環保設施將納入正常設備管理范圍。
(八)定期組織對機械設備、起重設備、電氣設備、工藝設備、安全裝置和工具、夾具、起重機和模具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治理整改,單位沒有條件整改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九)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建立消防管理責任制,并檢查執行情況。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明火作業時,嚴格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制定嚴密的防范措施。
(10)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事故(或事故苗頭、違紀違規)的責任班組或個人進行獎懲。
(十一)事故發生后,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組織本部門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條崗位班組長對安全生產負總責。
(1)領導安全班組的生產工作,積極推進精益安監站建設,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二)及時傳達和組織員工學習、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作業指導書、規定、指示和決定。
(3)負責新班組人員和轉崗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召開班前班后會,在布置和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布置和總結安全工作。
(四)組織班組成員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其實施。教育員工遵章守紀,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安全用具,制止違章作業。切實做到“四不傷害”。陪同領導和客戶參觀時,應提醒參觀者穿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5)按規定檢查和記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點),定期檢查班組使用的設備、設施、工裝、用具、作業場所及周圍環境,發現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班組不能解決的及時匯報并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做好記錄,避免人身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發生。
(六)負責班組現場管理、定點管理,搞好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七)及時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針對安全隊伍的現狀,提出合理化建議。
(八)帶領班組搞好職業健康管理,嚴格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確保防護設施正確運行,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病。
(九)傷亡事故發生后,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保護現場;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條專職和兼職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業務上接受公司安全環保部的指導,協助部門和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對倒班工人進行業務指導。
(二)負責或參與制定本車間、崗位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根據設備和技術的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車間和崗位各類危險源的分析、辨識、檢查和有效控制管理,組織安全檢查,編制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計劃,并負責及時上報、檢查和落實。
(四)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實施應急預案演練和現場處置方案。
(五)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與考核,監督檢查班組和崗位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六)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設備改造和工藝條件變更方案的“三同時”審查,以滿足安全技術要求。
(七)負責本單位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用品和急救設備的管理,掌握本單位職業危害因素,提出改進建議。
(八)做好公司領導的安全工作,深入現場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9)按時參加公司定期安全會議,及時上傳分發會議精神。
(十)組織本單位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做好統計和上報工作。
(十一)監督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督促本單位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監督參觀和檢查生產現場的領導和顧客按要求穿戴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十二)組織公司職業健康管理,按照公司統一要求組織員工參加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和更新職業健康檔案。
(十三)負責公司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組織檢查各部門員工安全培訓實施情況。督促各部門新員工接受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班組長培訓、崗位變動及“四創”教育、職業健康教育、全員教育、復工教育等培訓,并妥善保存培訓記錄。
(十四)負責公司各類安全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向責任部門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責任部門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改;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將向責任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暫時停止生產、經營或使用;情況緊急時,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包括暫時停產停業。
(十五)負責各類信息統計匯總上報。
(十六)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原始記錄和安全工作臺帳、檔案。
第二十四條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a)協助和督促班組長做好安全班組的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班組的安全教育,對新班組和轉崗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上崗前的崗位安全教育。
(2)檢查并督促本班組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用具。
(三)檢查本班組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四)宣傳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和操作方法,對班組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提出獎懲建議。
(五)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協助事故調查,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六)定期對作業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員工使用的設備設施、工藝裝備、保險裝置等安全設施發生事故時,向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在整改措施完成之前,協助組長和部門領導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做好安全小組生產管理臺帳和安全小組看板的記錄。
第二十五條作業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操作技能,遵守勞動紀律,杜絕“三違”,做到“四不傷害”,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正確穿戴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進入生產現場,不操作機械設備。
(3)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職業健康檢查,并根據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服從崗位調整。
(4)做好作業前的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匯報。按照精益安監站的要求進行抽查,并填寫抽查記錄。在作業過程中,我經常檢查自己作業設備及相關安全設施的運行狀況,嚴格按照設備維護保養要求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所作業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安全生產情況必須交班,交班要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五)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對事故應果斷、正確處理,并立即如實向班長和有關領導匯報,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和調查。
(6)加強本崗位的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兩人以上同時操作時,必須服從領導指定的人的統一指揮。
(七)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和建議。
(八)不違章,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并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當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發生矛盾時,應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九)老員工應向新員工傳遞、幫助和帶去安全技術操作的知識和技能。師傅要對徒弟的安全負責。
(十)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嚴格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必須在指定的場所吸煙,不得吸煙。
(十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和行人安全。
第六章監督與評估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中,同時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對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部門或個人應依照有關處罰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職能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條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和獎懲參照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環安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