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來自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的消息,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中共第十二屆黑龍江省委委員、鶴崗市委原書記張恩亮進行了立案審查和調查。
經查,張恩亮違反政治紀律和規矩,抗拒組織審查,癡迷官員,跑官買官,被騙,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購買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搞權錢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設立和使用“小金庫”資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 貪污挪用公款,在工作調整、工程承攬、項目資金分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犯罪。
張恩亮作為黨員領導干部,沒有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和規矩,為官不為,不信馬列信鬼神,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組織原則,大肆賣官鬻爵,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當官不便宜,對政府有好處。它想當官想發財,侵占巨額國有財產,與不法商人搞權錢交易;生活腐化,權錢交易,道德敗壞,嚴重損害了你所工作地區的政治生態,嚴重損害了黨的事業和形象。他的行為已經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 賄賂和挪用公款。他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依然不收斂、不收手。他的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該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行為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議、黑龍江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 決定給予張恩亮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資格;被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開除公職;收繳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一并移送。
張恩亮簡歷
張恩亮,男,滿族,1970年3月生,黑龍江望奎人,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畢業于哈爾濱理工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會計師。
1988.09——1990.08黑龍江省糧食學校會計專業學習。
1990.08—1990.10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糧食局財務處科員
1990年10月—1991年12月大興安嶺行政公署大連議價糧油經銷處會計。
1991.12——1996.12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糧食局團委副書記(其間:1992.09——1995.06黑龍江商業大學在職大專成人教育會計專業學習)
1996.12——1997.05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糧食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7.05——1999.02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審計局副局長
(1995年8月至1998年7月,東北林業大學會計專業在職大學函授學習)
1999.02——2000.08共青團大興安嶺地區委員會副書記
2000.08——2003.01團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其間:2002.05至2002.12掛職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辦公室副主任)。
2003.01——2008.05共青團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省青聯主席
(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8.05——2009.02共青團省委書記、省青聯黨組書記、主席
2009.02——2011.01共青團委員會書記、黨組成員
(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生院農業推廣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農業推廣碩士學位)
2011.01—2011.04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2011.04—2016.12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年9月至2014年3月在哈爾濱理工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8.12—2021.05鶴崗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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