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即墨市華聯熱鍍鋅廠因未依法審批開工建設,環保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被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處罰。
2022年3月24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即墨市華聯熱鍍鋅廠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生產設備于2021年2月擴建,未經依法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環保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即墨市華聯熱鍍鋅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對即墨市華聯熱鍍鋅廠處以罰款686958元。(王新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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