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黃島區洪欣食品店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用農產品案:當事人銷售倍硫磷超標豇豆,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現就有關當事人作出:1。沒收違法所得28.5元;2.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閆佩鳳無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當事人閆佩鳳未取得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快餐店,當事人的行為已構成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違法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給予當事人罰款人民幣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3.青島海榮勞務承包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當事人青島海榮勞務承包有限公司未取得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工地經營食堂,當事人的行為已構成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給予當事人罰款人民幣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4.青島汪業元商貿部銷售超范圍添加食品添加劑食品案:當事人青島汪業元商貿部銷售超范圍添加食品添加劑的餅干,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銷售超范圍添加食品添加劑食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給予當事人吊銷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5.黃島區至大田山連鎖超市總店生產虛假生產日期食品案:當事人黃島區至大田山連鎖超市總店銷售的“香蕉、芹菜”經監督抽檢,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已構成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食用農產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6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33.07元的行政處罰。
6.膠南澤和店(經營者:耿)經營的茶葉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情況:膠南澤和店經營的嶗山綠茶包裝標簽未標明生產日期、配料或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產品標準代碼、貯存條件和生產許可證編號;當事人的行為屬于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茶葉的違法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1。罰款2000元;2 .沒收違法所得15元,沒收非法經營的“嶗山綠茶”3袋的行政處罰。
7.黃島區周吉魚水情餐廳超許可經營范圍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案:當事人超許可經營范圍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對當事人給予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40元;3.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
8.黃島區稻香橙蛋糕店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案:當事人黃島區稻香橙蛋糕店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9.黃島區王云岳埠史圣生鮮超市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當事人黃島區王云岳埠史圣生鮮超市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辣椒,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上市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罰款5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35.8元的行政處罰。
10.黃島區天恩華水果批發攤位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用農產品案:當事人黃島區天恩華水果批發攤位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橙子(小糖橙),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上市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罰款5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42.25元的行政處罰。
11.黃島區大江源調味品攤位銷售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案:當事人在黃島區大江源調味品攤位銷售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雞蛋,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銷售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上市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罰款5000元;2.沒收非法所得162元的行政處罰。
12.黃島區劉金學水產商店(經營者:劉金學)銷售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皮皮蝦:黃島區劉金學水產商店(經營者:劉金學)銷售鎘超標限量的皮皮蝦的行為,構成銷售重金屬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皮皮蝦的違法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現就有關當事人作出:1。沒收違法所得175元;2.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13.青島袁石山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拒不改正不合格餐具(餐碗)食品案:當事人青島袁石山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拒不改正不合格餐具(餐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拒不改正不合格餐具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34800元。同時,責令當事人立即糾正上述違法行為。
14.青島宮廷鴨廚餐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無中文標簽的預包裝紅酒,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當事人青島宮廷鴨廚餐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1經營無中文標簽預包裝紅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構成經營無中文標簽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2.未提供購貨憑證、供應商資質證明、產品檢驗報告等證明文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 并構成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致當事人:1。警告;2.沒收無中文標簽的紅酒9瓶;3.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15.青島大海邊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處理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大海邊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處理“以萘甲唑啉服藥”且未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的行為,構成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罰款58356.87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16.青島天則利民商貿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天則利民商貿有限公司經營“以萘甲唑啉服藥”且未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的行為,構成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17.青島王業恒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王業恒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經營“以萘甲唑啉服藥”且未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的行為,構成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1。警告;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18.青島藥師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藥師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經營“以萘甲唑啉服藥”行為,未提供產品檢驗報告,構成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19.青島海斯沃斯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海斯沃斯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1。警告;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20.青島科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科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21.青島大海邊藥房有限公司處理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大海邊藥房有限公司處理“以萘甲唑啉服藥”行為,未提供產品檢驗報告,構成處理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22.青島?;坩t療器械有限公司處理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坩t療器械有限公司處理“以萘甲唑啉服藥”且未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的行為,構成處理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23.青島星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處理不符合備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星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處理“以萘甲唑啉服藥”行為,未提供產品檢驗報告,構成處理不符合備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24.青島豐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處理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青島豐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處理“以萘甲唑啉服藥”行為,未提供產品檢驗報告,構成處理不符合注冊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糾正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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